关于开展闲置资产清查统计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0-10-19 14:30:31 发布人:8000000863 浏览量:1106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,加快盘活闲置资产,提高我校资产的利用效率,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进行闲置资产的统计和调拨工作,以便合理调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
各使用部门在2020年9月30日以前实际拥有的闲置资产全部纳入清查统计范围。闲置资产是指功能完备,已停用一年以上、且不需要用的,或者是已被新购置具有相同用途或功能资产替代的资产,如闲置的设备、家具、房屋等。
各使用部门出租出借的资产,应视同闲置资产,在本次清查中全部填列,如出租的、合作(协作)单位使用的房屋家具设备等全部列入填报范围。
二、工作时限
各单位请在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闲置的资产进行清查盘点,填报 《闲置资产清查统计表》(见附件),并附上资产图片,电子稿发送潘亚玉的OA平台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本次闲置资产清查统计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资产需要认真分类、鉴别,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落实专人统筹安排闲置资产情况的清查统计工作,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。
2、清查统计中,各单位要注意区分报废资产和闲置资产,不能将二者等同,不能将丧失功能的需报废资产当做闲置资产填报。
3、各单位要结合闲置资产清查统计工作的开展,进一步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,切实加强单位资产管理。
四、联系人及方式
联系人: 冯立岗 潘亚玉 电话:0519-86332227
附件:闲置资产清查统计表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0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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