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十四届“法制安全月”活动的通知
日期:2021-04-16 14:38:15  发布人:8000000863  浏览量:580

后勤保障部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:

为落实学校 2021 年度安全工作会议精神,根据《关于开展第十四届“法制安全月”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》(常工职院保〔20212号)文件的具体要求,现将第十四届“法制安全月”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,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,强化自我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预防安全事故(事件)的发生,以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。

二、活动主题和时间

主题: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员法律素质

时间:2021 4 14 日至 5 13

    三、职责分工

序号

活动内容

要求

责任人

完成时间

1

制定实施方案

围绕主题,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,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。

徐雪萍

415

2

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

做好教职员工的治安、消防、交通、防盗、防骗等一些常规安全知识的教育,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。

范黎

潘星

卜军

 

510

利用微信公众号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。

张曦

430

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教育

邱莉

430

3

开展安全查摆整改活动

召开安全稳定工作分析研究会,对在排查中找出的管理漏洞和存在的其他隐 患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,做到措施到位,责任到人。

张曦

510

对校园出租场所和校外资产的治安、饮食卫生、用火用电用气安全、暂住人口管理、配电房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,并在此基础上强化规范管理。

潘亚玉

范黎

潘星

王菲

 

510

4

上报材料

收集相关材料报送保卫处。

徐雪萍

513

注:职责分工中的活动内容和要求为《关于开展第十四届“法制安全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常工职院保〔20212号)文件中的要求。请各责任人将检查记录、整改记录、培训新闻稿或宣传图片等相关材料于510日前报送至综合办公室。

 

后勤保障部、国有资产管理处(合署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1416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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